| 减免税普查问题解答之三
各县、区国家税务局,各直属单位:
针对各单位反馈的减免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,市局收集汇总后,经请示省局减免税普查领导小组,对提出的有关问题作了问题答复。
减免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OO四年九月三日
附件:减免税普查问题解答
1、问:《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测算表》中的征前减免数据汇总后,在汇总表之三中显示为“税务部门其他退库”,如何处理?
答:《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测算表》中的征前减免数据汇总后,在汇总表之三中显示为“税务部门其他退库”,该错误属于软件问题,不要做任何处理。
2、问:赣国税函[2004]130号文规定对2003年度已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农村信用社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退库,减免税普查该怎么填?
答:由于该笔退税款是在2004年退回企业,所以,在普查中不作为2003年的退税款,即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。
3、问:2003年度的注销户、非正常户发生减免税项目是否要进行普查统计?
答:如果2003年度注销户、非正常户在注销或出现非正常之前已经享受了减免税,就应该纳入普查。
4、问:2003年度为正常开业户,在2004年注销登记或转入非正常户的是否要进行减免税普查统计?
答:要普查。
5、问:税前弥补亏损的企业是否作减免税普查统计?
答:不作为普查统计。
6、问: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否作享受减免税普查统计?
答:如果享受了减免税就要统计,即使没有享受到减免税,它也是在统计对象范围之内。
7、问:前3个季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,但全年累计亏损的企业是否按减免税进行普查?
答:按省局赣国税发[2004]203号和总局国税发[2004]83号文关于“时间界限”的要求填写。
8、问: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如何进行普查统计?
答:在汇总地普查,分支机构所在地不作为普查对象。
9、问:亏损企业“利润总额”栏填“零”还是填实际亏损数?
答:填实际亏损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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