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顺延2005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的通知
尊敬的纳税人:
由于2005年5月1--7日休息。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,现将2005年5月份申报期作以下调整:
一、增值税、消费税申报期顺延至5月17日。
二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期为5月16日。
特此通知。
南昌市西湖区国家税务局 2005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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